科乐儿教育咨询为您提供国内专业的体验教育咨询服务,科乐儿体验教育专业服务商
服务热线
400-002-1100
杭州科乐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体验教育专业服务商
您当前的位置: > 行业知识 > 司法体验教育 >

对当前出监教育的思考

出处:www.Kidscareer.cn发布时间:2015-06-09

[摘要]: 出监教育是服刑人员整个教育改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后一个环节。当前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现状。监狱对出监教育重视不够,出监教育时间短,干警素质不高,机制不健全导致出监教育难以达到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促进服刑人员重新社会化、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要求。为了提高服刑人员出监教育效果,必须更新观念,建立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基地,拓宽出监教育内容和方式,切实提高干警的素质,建立健全出监教育考评机制。

[关键词]:出监教育 现状 建议


出监教育是监狱为巩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把即将刑满出监的服刑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在一定场所而进行的专门教育。它是服刑人员整个教育改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后一个环节。出监教育的好坏,对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教育改造成果是否巩固,服刑人员能否顺利走向社会和是否会重新犯罪有一定影响。出监教育是目前教育改造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笔者就怎样加强出监教育谈几点个人的想法:
当前出监教育的现状

(一)监狱对出监教育重视不够
当前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现状。教育手段相对滞后,不外乎为程式化的形势、政策、前途教育,思想教育,劳动教育,而对于服刑人员刑满出监前的心理和出监后的就业安置以及一些切身利益问题,却很少考虑。再加上多数的教育时间被劳动所挤占,就算是服刑人员难得有时间去参加文化教育,也是走过场,不注重教学效果。往往授课时师生缺乏交流,考试时做假,甚至给答案一抄了事,根本谈不上教与学相结合。笔者在对50名参加文化教育并且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服刑人员的调查中发现:简单的一条2X+2=10的方程式(这属于初一的数学知识),解答不出或答错的人数居然有42人之多!如此教育效果可见一斑。另外,有些监狱过于注重生产,工作重点转移,服刑人员往往明天出监今天还在生产区劳动,至于出监教育就不那么重视了,使得出监教育内容难以落实,目的难以实现,形成了服刑人员整体教育虎头蛇尾,为服刑人员出监后难以适应社会留下阴影,甚至为其重新犯罪埋下隐患。

(二)出监教育时间短,难以实现出监教育的目的
根据有关规定,服刑人员出监教育时间为三个月。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下岗人员进一步增多,服刑人员出监后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服刑人员的思想压力越来越大,服刑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越来越多,特别是服刑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问题,仅靠两三个月的时间很难取得较好的效果,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服刑人员出监后能否适应社会,能否真正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


(三)干警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出监教育
随着就业形势、政策、需求及就业方式和手段发生重大变化,服刑人员在出监教育阶段的思想、心理及各种欲望和需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而我们的干警大多对一些与出监教育有关的政策、法规、心理知识和社会就业信息了解甚少,面对新形势下服刑人员出现的一些问题束手无策,致使服刑人员在原有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的状态下走出监狱,再由于缺乏对社会的了解和不适应最终又重新犯罪。因此,提高负责出监教育干警的专业素质刻不容缓。

(四)出监教育缺乏考核机制
出监教育是服刑人员改造的最后阶段,那么,对其在改造中的整体情况做出最后评价应是出监教育的内容之一,如对服刑人员改造质量如何,其错误思想是否得到彻底转变,人格、心理障碍是否得到彻底矫治,犯罪危害是否得到消除,其刑满释放后是否还会重新犯罪等等,我们应有一个科学的考核和评价。因此,我们要尽快建立科学的服刑人员出监考评机制。

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更新观念
正所谓“思想决定行动”。没有好的观念,很难做出好的举措。出监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罪犯重新社会化问题,只有确立了这种观念,我们的出监教育才能抓住根本,使罪犯刑满释放后顺利适应社会,进一步有效地遏制其重新犯罪。因此,面对出监教育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审时度势,高度重视,坚持以发展和创新的思想,不断改进和丰富出监教育的内容,真正使出监教育在改造服刑人员和帮助其刑满释放后顺利适应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建立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基地
对罪犯的出监教育是一项大工程,必须严抓落实,而要实现良好的效果,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好的教育环境供罪犯学习。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各地方建立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基地,基地的布局可根据各地方监狱的分布情况灵活设置,规模较大的监狱可自行成立出监监区,而规模较小的监狱可因地理位置就近将出监监区合并在一起(或者直接在省内建立以出监教育为主的监狱,如2002年,湖南省就成立了国内第一所出监教育监狱)。出监教育基地最好能体现格局搭配合理,资源共享,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浪费。第二,成立一支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干警、社会志愿者(社会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或社会威望)组成的管教队伍,将余刑在半年以下的服刑人员集中在一起进行培训,这样,既可形成规模,能够对服刑人员进行系统的出监教育,又可以节省警力,从而保证每一名服刑人员出监前都能受到正规的出监教育,使我们的出监教育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第三,出监教育基地的管理模式可借鉴发达国家监狱(如美国、日本等)的半开放式管理,并做到独立、灵活、高效。


拓宽出监教育内容和方式

进行法制、形势、政策和前途教育。
可以向参加出监培训的服刑人员介绍当前社会形势和有关政策,学习最新、最近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条例,有条件的监狱还可以组织表现好的服刑人员到社会上进行参观学习,感受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从而使他们不断增强对社会的了解,增加法律知识和面对新生活的信心。

2、加强对出监服刑人员的心理指导。
要加强对出监人员的心理指导,首先要求我们必须充分了解服刑人员出监前的种种心态。据研究表明,服刑人员临出监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状态:
① “翘尾巴”型。少数服刑人员思想改造不彻底,身份意识较差,临近出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表现在行动上:一是对民警没有礼貌,说话气也粗了,嗓门也大了,没有脱下囚服,好像自己已经不是囚犯了;二是逃避劳动;三是作风散漫,不起床,不参加学习,不搞个人卫生,视监规纪律而不顾。 
② “欢天喜地”型。这部分服刑人员的特点是刑期短,感觉没费什么劲就熬到头了。家庭条件好,所以没什么压力,要刑满释放了只有高兴。

③“愁眉不展”型。这部分服刑人员思想顾虑比较多,压力较大,有的是因为判刑丢了工作,对出监后如何谋生心里没谱,有的是因为判刑离了婚,认为出去后无所投奔,有的二十几岁犯罪,由于刑期长,出监时已过“而立之年”,生活、婚姻没有着落,因此悲观失望。 
这些思想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使服刑人员背着思想包袱或带着疑虑走向社会,对重新开始的人生之路缺乏信心,甚至成为重新犯罪的隐患。因此,我们要针对服刑人员即将出监存在的各种心理,实施对症下药,以加强对出监人员的心理指导,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要运用心理学知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观念,强化健全其意志力,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心理结构,培养其健康的心理素质,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成就感。

3、进行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

① 服刑人员出监后能否顺利就业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关乎其生计,也是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作为出监教育的重点内容。可与社会劳动就业部门相协调,由劳动就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出监人员讲解当前就业现状与就业形势,让出监人员充分了解就业信息,并对他们的就业需求进行统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技术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

② 与出监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相协调,作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监狱可与服刑人员当地政府共同设立帮助就业基金会,为在服刑期间表现好,有专业特长,出狱后有劳动能力和偿还能力的刑释人员提供必要的就业资金,帮助刑释人员劳动致富;也可与地方企业联系,为刑释人员举办就业专题招聘会,尽可能地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就业问题;而对于“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应联合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对其实施跟踪帮教,关心其生活,稳定其情绪,并强化管控力度,以防止重新犯罪。

下一篇:下一篇:如何提高出监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上一篇:上一篇:没有了